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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3月20日电 (熊锦阳)春日时节,走进江西省宜春市靖安县宝峰镇华坊村菌菇基地,工人们正熟练地采收、分拣新鲜菌菇,这些菌菇经过装箱后将发往省内外各大农产品市场,成为千家万户餐桌上的美味。
罗森:西方民众对中国的祖先崇拜和墓葬文化了解很少,而这些恰恰是中国古代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对于中国文明的发展,海洋的影响远不及陆地,而山脉和草原的作用更为直接。对英国人来说,海洋和维京文化至关重要,因此英国的博物馆里经常能看到维京人的遗物。而在中国,博物馆里很少能见到来自海洋的文物。如果你仔细找,就会发现不少来自草原的器物。但我的观察是,中国对草原文化的重视程度远远不够。
同时,无锡将打造更为优越的开放环境,锚定打响“投资无锡”品牌,努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的营商环境,持续高效落实《外籍人士来锡便利化十项措施》,为各国友人在无锡投资发展、工作生活保驾护航,绘就更为壮阔的开放图景。
安徽某高科公司为“荃9311A”“YR0822”“荃优822”植物新品种权人。其中,“荃优822”稻种由该公司科研团队研发,其母本“荃9311A”的培育技术和遗传信息为该公司核心秘密,未对外公开,且采取了严格的保密措施。安徽某高科公司在“荃优822”试种达到量产效果后,将相关技术转让给其全资子公司安徽某种业公司,由后者获得国内独家生产经营权,且转让合同对涉及该种子生产、管理的相关人员均约定了严格的保密义务。2019年和2020年,安徽某种业公司与某种子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邓某进签订《杂交水稻种子生产承揽合同》,委托该合作社生产“荃优822”水稻种子,明确约定承揽人应保证亲本不流失、不私自繁育、不私自他用,保证承揽生产的种子不流失,亲本流失或私自繁育需要承担法律责任,且每年会根据农户种植亩数核发稻种母本数量,并派驻技术员在种植基地长期指导种植、监督生产和防止稻种流失等。自2019年起,邓某进与某信种业公司的王某勇、黄某勇三人共谋,安排其合作社员工黄某自安徽某种业公司处通过每亩多申报的方式多申领亲本“荃9311A”,在安徽某种业公司监管之外私自繁育“荃优822”稻种,并交由某信种业公司套牌对外销售113840斤,给安徽某高科公司造成损失1090360元。2023年10月11日,安徽省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指控邓某进、王某勇、黄某勇及黄某四人通过虚报骗领的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违反保密义务使用其所获取的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情节严重,应以侵犯商业秘密罪追究刑事责任。
政府采购,一头连着政府、一头连着市场。河北省财政厅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要求,对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的政策,延续至2026年底。对未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项目,货物服务类按10%到20%、工程类按3%到5%的比例给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对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取消收取投标保证金。
最高人民法院二审认为,贵州辉某种业公司仅以“FL218”不具备新颖性为由请求宣告品种权无效,未明确主张特异性。但考虑到湖北康某种业公司在无效审查程序及行政诉讼中亦同意对“FL218”是否具备特异性予以审查,无效宣告审查决定保障了品种权人答辩权益,听取了品种权人意见,不构成程序违法。植物新品种的特异性是指该品种的繁殖材料与申请日以前的已知品种存在明显的性状区别。无效请求人需要明确授权品种的已知品种,并通过DNA鉴定结果或者田间测试结果等证据证明授权品种与已知品种无明显区别,该举证责任由无效宣告请求人承担。贵州辉某种业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涉案三个亲本品种为“FL218”的已知品种,亦无初步证据证明“FL218”与涉案三个亲本品种为同一品种,未完成举证责任。因其未能证明“FL218”不具备新颖性和特异性,据此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赵东始终坚持“传承与创新并重”的理念。自2007年起,他先后收徒10余名,带领徒弟们围绕酿酒生态环境、酿酒原料、包包曲、窖池微生物、传统甑桶蒸馏、智能化酿造、新产品研发、产品品质提升等开展了系统性研究。为使徒弟们更好地成长,赵东采用一带一、一对N等方式,培育了以郑佳、王戎、袁杰彬为代表的优秀接班人。他表示:“五粮液创新的‘变’,是为了传承的‘不变’。我们通过科技的力量,在创新与传承中找到最佳平衡点,让酒体品质更加稳定;而我们不变的始终是酿酒的匠心和初心,始终是酒的风味和品质。”